臺灣民俗文物辭典
人死亡後成為亡者,其屍骨土葬者,埋於墳墓,而墓身中央多會立有墓碑,即以石碑刻有亡者的名諱、籍屬堂號、卒於什麼年代、陽世的幾房子孫同立等字樣,此即亡者新墳的墓碑。除非未成年而亡者,則不刻正式的姓名墓碑,僅以一片小型石塊標示下有埋葬屍骨而已。
墓碑上的字句如歿於清代者,則自上端中央起書寫如「皇清顯考○府○○君諱○○之佳塋」、「皇清顯妣○媽○氏諱○○之佳塋」,上端兩旁再寫上籍貫屬或堂號,如「銀同」、「晉江」、「同安」、「南靖」等。有功勳者可能寫「南邑」、「清例授武略騎尉○○溫公墓」、「道光庚子季冬」、「男○○、○○立」。無功勳者可能刻書「晉江」「顯考陳○○佳城」、「民國丁卯冬建」、「男四大房立石」。懂得規矩的在書刻墓碑上的字數,左右中皆需符合「兩生兩老合一生」,亦即需數「生老病死苦」,有少數地區則數「興旺死絕」來推算吉利字數。